如何區分「合法夾層」與「非法夾層」
- 購買預售屋:(包括尚未領得建造執照者、領得建造執照尚未施工者、已施工者、尚未領得使用執照者)
- 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,查核該夾層之設置是否經該管機關核准,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,即屬違法。
- 簽訂購屋契約時,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,即屬違法部分。
- 無法自行判斷,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,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。
- 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,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、各級政府之消保官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檢舉。
- 購買成屋(包括已領得使用執照之房屋或二手屋)
- 合法夾層依法可辦理產權登記,非法夾層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。依此原則,購屋者可按該夾層有無登記於產權面積中(即所稱權狀面積)或可否辦理產權登記加以判斷。
- 可要求售屋者出示使用執照,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。
如所購之房屋依上開之原則已認定不能加建「夾層」者,購屋者應不得主動詢問建商或售屋者可否設置夾層,以免於日後產生糾紛時,難以舉證,保護自身應有之權益。
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 :
http://cpabm-tch.cpami.gov.tw/squatter/user_index.jsp
※ 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